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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李占荣教授等承担的省法制办课题获得黄旭明副省长批示

时间:2013-12-19 点击:

2013年12月11日,从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传来消息,我院李占荣教授、李春燕副教授、童志锋副教授、陈建胜副教授、王俊博士、陈无风博士等共同完成的《<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获得黄旭明副省长的批示。

《<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是我院承担的省法制办委托课题《<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立法后评估》的研究成果。今年8月初,我院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该课题的立项。然后,在课题组组长李占荣教授的组织领导下,课题组制定了详细的研究方案,并分组奔赴临安市、兰溪市、舟山市普陀区、象山县、苍南县等地,对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的《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的实施情况展开实地调查。在省法制办、省水利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及临安市、兰溪市、舟山市普陀区、象山县、苍南县、诸暨市、安吉县、龙泉县、开化县、温岭市等地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鼎力支持下,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课题组就《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的实施情况、立法质量(包括创新性、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操作性、适应性、适应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建议等方面展开研讨,八易其稿,最终形成六万余字的《<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获得委托单位省法制办的充分肯定。随后,省法制办将研究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予以批示。

经过这次历练,我院对如何开展地方立法的立法后评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而且,我院教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认真负责的精神赢得了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称赞,这对加强我院与省法制办的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课题组向象山县防指办主任了解情况      课题组走访苍南县避灾安置中心

(撰稿:李春燕    终审:蒋铁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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